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航空障碍灯设置场所和范围

航空障碍灯设置场所和范围

上传时间:2018-01-31 浏览次数:

航空障碍灯设置的场所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产品航空法》及***有关文件对设置障碍灯有明确规定:

机场净空保护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及构筑物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

航路上及飞行区周围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碍物体应当设置航空障碍灯及标志。

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高耸、高大建筑物和设施,应当设置航空障碍灯及标志并保持正常状态。

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在城市中建有直升机停机坪,城市上空视为净空,城市中的高大建筑物及构筑物应设置航 空障碍灯和标志。

二、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13》、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附件十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航空障碍灯(MH/T6012-2015)》。对障碍灯有如下规定:障碍物设置的航空障碍灯必须为闪光,以便在空中俯视与地面恒定光源有明显区分和能达到规定远的可视距离。

三、航空障碍灯的分类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机场》附件十四,障碍灯分低光强、中光强和高光强三大类:

低光强障碍灯为恒定发光、红色,峰值光强大于32.5cd,一般不单独使用,而必需与中光强、高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如45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设置有 多层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在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之间可设置低光强障碍灯。(低光强障碍灯为红色,有效光强100cd±25%)

中光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三种:

中光强A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有效光强20000cd-2000cd,用于105米以上的建筑物和设施及背景光较强的障碍物或与高光强B型灯变光配合使用。

中光强B型障碍灯为红色闪光灯,有效光强2000cd±25%,用于105米以下的建筑物和设施或与中光强A型、高光强A型障碍灯配合使用。

高光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两种:

高光强A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并在白昼、黄昏或黎明及夜间全天候变光强闪光,有效光强分别为白昼200000cd±25%;黄昏或黎明 20000cd±25%;夜间2000cd±25%;主要用于超过150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使用,或于中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高光强B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并在白昼、黄昏或黎明及夜间全天候变光强三层同步闪光,有效光强分别为白昼100000 cd±25%;黄昏或黎明20000cd±25%;夜间2000cd±25%,主要用于标示电线、电缆塔架和高压输电线铁塔等处。

如需获取更多关于航空障碍灯相关信息请登录上海斯普锐航标光源设备有限公司官网www.spurui.com查询,或咨询上海斯普锐航标相关工作人员18521505850/021-54322691.

免责声明: 本页面所展现的信息及其他相关推荐信息,均来源于其对应的商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该信息的来源商铺所属企业完全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 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核实后进行删除,本网站对此声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友情提醒: 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谨慎对待,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条: 暂无 下一条: 暂无

图片新闻

  • 暂无信息!